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感谢作者自己和多位亲历者如此精微的心理复盘,看得心里感受到某种压迫感。联想到这种压迫感同样出现在看文革类纪实中。这里面可能有一种相同的精神状态和传承(三代:40后文革当代,70后第一代孩,90/00后第二代孩)。

“文革”式家庭特征:

1,父母权威化:爱与控制一体化,情感以道德(政治)名义呈现。(我做什么都是为你好)

2,羞耻教育:孩子被不断否定与羞辱,以“集体”或“荣誉”消灭个体价值

这样成长起来的人容易有双向极端性格:

*内在极度自卑,活在被否定的阴影了

*外在扮演一个“全能自我”:自信、正义、领袖,有极大的道德激情但无共情

这也是NPD性格的温床。

外在行为上会向上服从(依附权威获得安全感),向下控制(用权力或道德审判以获得存在感),把非权威树立为权威再打倒是一个套路(类似辱华类事件)。

这在文革中比比皆是,打倒领导、老师、甚至是家长最起劲的是下属、学生、孩子。表面理由都是反革命、右派这样虚幻的大词,真实源于私怨、自保、求功名,或者是跟随集体行动。

笔者文中所属事件也透着同样的味道,不同之处,罪名换成了现代议题,但依旧是口号式的,同时网络大V和平台算法对流量的嗜血单向度放大了情绪化的言论。

笔者提到“把私人的矛盾套用公共议题的名义放到社群中解决”,这是中国(大陆)社会过去、现在、将来会一直重复的问题:私人问题公共化,消灭了公共问题的空间。

中国社会差序格局造成人人以自己为中心看世界,加上近代文革式教育,造成了一大批人没有主体性,也没有ta者的概念,就更无法有公共性了。

对于这批中国人来说,社群不是公共空间,只是个人意志、情感的延续,是招募同频者排除“外人”的合法工具。

看完笔者的反思,我认为突破点也恰恰来自这里(社群),如果一个社群的建立不是兴趣群、关系群(家人、同学),而是根据某个共同的目标建立的,比如维护女权、动保、环保等。那这就是一个公共空间,就要培养公共空间的规矩,三权分立用得上:

1,边界立法:什么人加入,什么情况离开(踢人),什么是公共的事在群里大家一起做,什么是私人的事群外自己去做

2,权力分拆:避免群主做事、组织群、判断一肩挑。要有一个负责程序性但不参与做事的角色

3,如果举报者确实提交为一个公共议题(比如:控告这是一个metoo事件),那么双方就有责任前台举证辩解,全体群成员也有义务参与判断。

所以,在中国大陆文化圈里,不能等待外部的公共空间变大或成熟,而是依靠每个人自己创造小小的公共性(空间)。比如在自己主办的社群里,家庭里,让程序性大于“正义性”,程序性是公共的,“正义性”可能是个人目的的包装,小到如家里什么算是激励,什么算是羞辱,是需要包括孩子在内的各个成员共同确定。

做了这些(提升程序性),不能保障公平和正义到来,好比苏格拉底最后还是死于公民大会的审判,但是记录下来的双方诉讼文字让大家可以看到个人利益如何包装,集体如何被情绪调动,后人在数千年后还能警示自己。

笔者和群主就象苏格拉底一样被社群判决并“执行了死刑”,虽然时隔多年才有这篇记录发布,但让这起事件对后来的女权社群甚至中国社群都有一份警示的力量。感谢

Oct 24
at
7:04 P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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